9月4日下午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。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(M0)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下一步将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。
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,建立一套适应新型产业加快发展的用地规划管理机制,打造一批“生产、生活、生态”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,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从2017年8月起由市府办统筹、市规划局牵头,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通过调研、座谈等方式,广泛征集意见,起草了《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(M0)管理暂行办法》(送审稿)。
▲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空间意向图
新型产业用地(M0)是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、协同生产空间、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、2.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创新型城市用地分类。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、创意、设计、中试、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。
▲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空间意向图
《管理办法》从准入条件、规划管控、土地价格、产权分割、履约监管等方面明确了新型产业用地(M0)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,优先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(东莞段)重点区域、临深片区、城市更新单元、市镇联合重点招商地区等区域试行,试行时间3年,总结经验后全市推广。
下来,结合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的工作安排,届时市规划局将对《管理办法》进行详细的解读介绍,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,推进新型产业用地(M0)项目早日落地、早见成效。
时间/Time > 2018.09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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